京津冀将协同监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
京津冀将协同监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马彦铭)从河北省药监局获悉,在12月5日召开的京津冀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协同监管发展研讨会上,北京、天津和河北三地药监局签署了《京津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区域联动合作框架协议》《京津冀药品安全协同监管区域合作协议》《京津冀医疗器械科学协同监管区域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三地药品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健全京津冀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统一监管标准,共享监管资源,形成科学监管合力。
三地将统一在医药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下的许可审评、注册、许可以及监管标准,共同研究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共同出台互查互评监督检查细则等制度,共建许可审查员、检查员队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跨区域联合执法检查,在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和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方面紧密合作,共同构筑公众安全用药用械屏障。
在信息共享方面,三地将定期通报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验监测、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等风险管理信息,实现区域性监管信息和数据共享。
在案件查办联动方面,将建立京津冀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作机制。通过成立三地协查小组,在案件线索、调查取证、检验监测等方面互相配合支持,严厉惩处跨区域违法犯罪行为。